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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起,年终奖缴税不再“二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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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年底了,可能已经有不少人收到了年终奖,但这笔钱应该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呢?往年,大家可以选择单独计税或合并计税。不过从2022年1月1日起,年终奖要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了,“二选一”将消失。

据了解,2018年12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规定,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规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除了单独计算纳税,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这是我国进行个税改革后的一个过渡性政策,为期三年,将于今年底结束。

从明年元旦开始,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均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如果今年年底前取得的年终奖,还可以在两种计税方式中任选其一,即单独计税和合并计税。但如果明年1月份之后取得的年终奖,即便这部分奖金是属于2021年的奖励,也只能按照合并计税一种方式缴税了。

那么,单独计税还是合并计税更划算呢?记者了解到,要因人而异,具体看个人的收入、免征项等,不能一概而论。但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而且采用合并计税的目的,是要促进公平纳税,合理调节过高收入,重点是向中低收入人群倾斜。

(记者李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