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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一上市公司突然公告:2400万元政府奖励被财政局追回!去年最多预亏32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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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经编辑 程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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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央严厉规范招商引资政策,避免“税收洼地”阻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大背景下,一家上市公司财政补贴被当地财政局追回引起关注。

1月30日,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605376.SH)(下称“博迁新材”)公告称,2400万元政府补助被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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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来看,博迁新材于2023年3月收到宿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拨付的奖励资金1200.00万元;于2023年6月收到宿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拨付的科技奖励1200.00万元。奖励资金以银行转账方式拨付至公司账户,公司将其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

博迁新材称,近日,收到宿迁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退回奖励通知书》,通知书表明,公司于2023年3月、2023年6月收到的两笔奖励资金因不符合相关政策,为规范财政支出行为,公司应于2024年2月29日前将上述两笔奖励资金汇入其指定账户。

影响方面,博迁新材表示,公司在收到上述政府补助资金时,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本次政府补助退回事项,将减少公司2023年度净利润2040.0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本次政府补助资金的退回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据第一财经,博迁新材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我们会按照上述政府文件要求,把财政补助的资金退回去,因为需要整改。后续政府如果有相应奖励政策,我们会再去申请,如果申请我们会及时发布公告披露相关信息。

1月30日,博迁新材还披露了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240.00万元到-216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出现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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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业绩预亏,博迁新材给出三点原因。一是2023年公司产品总体销量同比2022年有所提升,但受产品结构的影响,同时部分产品因原材料市价下调而降价,此外由于原材料采购时点导致的采购价格较高等因素导致单位生产成本增加,因此2023年整体毛利率承压,最终导致公司净利润有较大幅度下滑。二是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948.00万元;三是政府补助退回。

公开资料显示,博迁新材成立于2010年11月,2020年12月8日在上交所上市。公司是国内产业化使用常压下等离子体加热气相冷凝法制备技术生产电子专用高端金属粉体材料的企业,旗下拥有五家境内外子公司与分公司:宁波广新纳米材料有限公司、宁波广新进出口有限公司、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宁波广迁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广新日本株式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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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公司官网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电子专用高端金属粉体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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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产品

二级市场上,博迁新材1月30日收跌4.16%报20.50元/股,股价创逾三年新低。2月1日,博迁新材股价继续下跌,截至收盘,下跌2.94%,报19.49元/股,最新市值为51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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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从全国来看,今年中央注重规范地方税费优惠政策,以加快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着力破除各种形式的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

今年1月11日的全国审计工作会议,在部署今年围绕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开展审计时,谈到着眼推动加快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时,要求深入揭示一些地方招商引资中违规出台“小政策”、形成“税收洼地”等问题,严肃查处违规返税乱象。税务总局今年也强调严肃治理地方违规招商引资中的涉税问题。

近些年经济增速放缓,地方为了促进当地经济发展,更加重视招商引资。一些地方通过不规范的税费优惠政策来吸引企业入驻,比如税收先征后返等,实质造成“税收洼地”,有违公平,破坏全国统一大市场。

此前有地方财政局长曾告诉第一财经记者,部分地方政府为了较快获得招商引资成果,在与企业签订招商引资合同时,给予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或给予企业与税收挂钩的财政性奖励或补助。这些优惠政策一方面扰乱了整个国家的税收征管秩序,破坏了全社会招商引资环境,且容易形成不正当竞争,长远来看,不利于当地经济发展。

2022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逐步清理不当干预市场和与税费收入相挂钩的补贴或返还政策。最近各地的财政改革方案中,均落实这一规定。

编辑|鹏 杜波

校对|孙志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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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经济新闻综合自公司公告、第一财经、中新经纬